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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生产车间中央环保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5月23日 20: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生产车间中央环保空调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3日 20: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31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预算金额¥2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采购单位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小姐、黄先生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生产车间中央环保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生产车间中央环保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701111N23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供应商应是所投空调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空调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4.供应商应提供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由委托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空调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供应商应提供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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